发布时间:2012-03-13
关于印发2012年盐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
(2012年1月5日)
(深盐府办〔2012〕1号)
《2012年盐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》已经区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2012年盐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
为做好2012年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,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,根据《盐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行办法》和《盐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管理流程》,结合我区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原则
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具有公共性、服务性、公益性及非营利性,且具备一定的市场化运作条件,由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运作更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、提高工作效率、降低服务成本。项目审核原则如下:
1.公共性原则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应以“公共性”为首要原则,即项目实施的内容是为社会发展和群众日常生活提供的服务,是政府履行的法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。
2.需求与可能原则。按照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要求,对各部门申报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审核。延续性项目予以优先保障,新增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排序,对于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予以暂缓安排,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关键部位。
3.绩效考核原则。明确各部门、各单位从事公共管理的责任和权力,依据事权合理确定支出规模,编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。强化预算的约束力,对项目开展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管理,确保公共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。
二、2012年购买公共服务计划
2012年,区政府计划购买公共服务分为九类41个项目,涉及财政资金约9384万元。
(一)市政环卫类。
市政道路及城中村清扫保洁、绿化养护、节日摆花、市政设施维护管理、公园与广场管理、公共场所消杀工作、清理乱张贴、洒水降尘、海域保洁等21个项目,涉及项目资金7166.58456万元。
(二)城市辅助管理类。
在街道城市管理领域向专业管理公司或社会组织购买治安巡逻、协助综合执法等城市管理辅助业务等5个项目,涉及项目资金209.6万元。
(三)公共安全辅助管理类。
校园安保、协助公共安全综合执法辅助业务等2个项目,涉及项目资金563万元。
(四)水务设施维护类。
通过购买专业机构的服务对河道进行保洁、清淤和维修,对市政排水系统、供水管网及其他水务设施正常运行进行调查、监管、清理和维护等2个项目,涉及项目资金260.4213万元。
(五)公共培训类。
向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购买服务,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,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人员、户籍人员、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技能培训、安全生产培训等4个项目,涉及资金294万元。
(六)社工服务类。
针对青少年、劳务工、社区矫正者、老年人、求助人员、残疾人等群体,购买社工服务1个项目,涉及资金487.5万元。
(七)社会福利类。
社区服务中心运营,残疾人托养服务、福利中心运营服务等2个项目,涉及资金233万元。
(八)服务信息平台类。
购买专业的运营商服务,向居民提供公益信息咨询服务1个项目,涉及资金70万元。
(九)技术咨询类。
将专业技术性强的咨询类服务委托专业院校、科研机构或专业公司实施等3个项目,涉及资金100万元。
三、具体工作要求
(一)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行预算管理。
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单位应根据实际管理需要,提出购买公共服务项目,并拟定项目实施方案。具体项目需求经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议事机构审核汇总后,按规定程序落实具体金额。
(二)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执行强化合同管理。
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所有项目实行合同管理。实施单位作为购买服务方要负责项目执行管理,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、服务内容、项目金额、评估标准、付款方式、考核办法、违约责任等内容,并报区监察、审计部门备案。实施单位应对服务过程的质量、数量加强跟踪监督,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,确保服务质量。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政购买资金使用的监督,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流程的安全可靠与高效。
(三)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。
1.实行项目等级评估制度。
项目实施单位应围绕公共服务绩效目标的制定、服务供应、协作情况、日常监管和绩效考评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。对于与民计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项目,项目实施单位应选择其中至少一个项目提出具体绩效目标,由区财政部门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委托第三方就服务质量、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。评价等级分为“优”、“良”、“中”、“差”,同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,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入采购流程时,提出绩效管理目标,明确评价等级为“中”、“差”的不得续签合同。
2.实行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制度。
区监察、审计部门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,对资金规模较大或与民计民生关系密切的项目,按重要性原则,选择重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估、审计,提出改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建议。
相关法规: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